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马婷洁 席睿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刻针对检察建议书所提到的问题逐条研究,并提出了整改措施。”8月17日,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粟泽雄一行来到雨湖区检察院。就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复。双方围绕如何提高渔政执法力度,加强协作等方面进行座谈。雨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莹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晓山等领导参加座谈。本次座谈会还邀请市公安局公交支队支队长易晓清等人参加。
今年2月,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就沙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处理问题,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商请雨湖区检察院咨询指导,雨湖区检察院随即指派专人负责并开展类案研判。雨湖区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类案过程中,并发现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存在一些日常管理监督漏洞,随即对湘潭市农业农村局近三年非法捕捞案件的执法状况进行研究分析。经综合调查、研判后,雨湖区检察院围绕如何有效减少和防范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如何更好从源头治理好非法捕捞乱象,更好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向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发出一份内容详实的检察建议书,并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报请湘潭市检察院转送。
座谈会上,雨湖区检察院详细地介绍了该份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过程、内容等情况,湘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逐项逐条回复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与会人员就当前渔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加强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在深入宣传引导、加强会商联动、增进执法合力等方面达成共识。
以“我管”促“都管”,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推动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下一步,雨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检察职能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加强与执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治理合力,不断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建设,为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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